本报讯(通讯员 李雨纯 毕亚磊)地界纠纷在农村不是小事,每年的麦收对很多家庭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一笔收入,因此地界必须清清楚楚。近日,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办结一起因地界纠纷导致的故意伤害案,最终对犯罪嫌疑人郑某金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5月29日,郑某举到地里查看麦子情况,发现自家小麦被人收割半垄。随后在回家途中,遇到了麦地与自家相邻的郑某金,且郑某金家小麦已收割完毕。郑某举问郑某金是否多收了自家小麦,郑某金不承认,二人因此产生肢体冲突。
6月13日,县公安局立案侦查。经鉴定,郑某金右侧髋臼骨骨折,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。6月21日,县公安局向该院提请批捕。
检察官经审查卷宗和观看现场视频后发现,关于二人摔倒过程这一情况,讯问笔录和视频存在不一致,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重新讯问,并按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讯。后结合郑某举向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供述,多次仔细甄别观看视频,考虑到案发地点生产路高于麦田的地形特征,最终得出印证结论:郑某举在与郑某金的厮打过程中,把郑某金甩倒在地,从而造成其髋臼骨折。
考虑到郑某举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,且当时正处于农忙时段,随时可能出现需要抗旱保苗的情况,检察官主动与被害人郑某金联系,向其释法说理,说明准备对郑某举作不批捕决定。郑某金在检察官的解释下,也表示理解,并向检察官询问了如若调解不成的处理结果。同时,检察官及时与公安机关和基层司法所、村委联系介入主动调解,但双方因赔偿金问题未达成一致,从而未签署和解协议。
6月28日,因郑某举有积极与郑某金和解的意愿,且郑某举无社会危险性,该院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郑某举。随后,检察官联合公安局、司法所工作人员,继续对双方进行调解。最终,双方达成和解,郑某举愿意给付郑某金经济赔偿4.5万元,郑某金也谅解了郑某举。
为彻底消除隐患,避免双方再因此事发生矛盾,检察官积极联合乡政府和村委,重新丈量两家地界,在双方均认同测量结果的情况下,设置了地界划分标志。